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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建工学院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建工学院2014、2015、2016级本科班学生(原2017级阳明学院学生回阳明学院申请奖学金;2016-2017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
  
二、额度名额设置
  
国家奖学金:1名(暂定),每人8000元
  
三、评奖条件
   
见附件
  
四、评奖日程安排
  
1、申请阶段(9月20日-9.29)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并于9月29日16:00前经班主任填写意见签字后上交学工办吴老师处(如实在无法联系到班主任,请电话报备,表格按时上交),上交时随附佐证材料,申请表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三)。
  
2、学院评审阶段(9月30日-10月8日)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提交申请进行初评,确定初评名单;
  
3、学院公示阶段(10月8日—10月12日)
  
学院将初评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六、相关说明:
  
1、所有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先行申报,即错过时间或未提交申请的学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2、对于2017-2018学年有必修不及格课程的学生,经补考合格后仍鉴定为合格;
  
3、奖学金申请表采用打印稿,表格上的每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要求本人签名处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
  
4、所有材料均请上交书面稿;
  
5、为保证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奖学金评审期间,学院学工办设立评奖咨询、监督电话:8760952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师生对学院的评奖工作有不同看法,可及时反映;对获奖推荐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7609521;
  
咨询办公室:建工学院学工办(思禹建工楼201)。
  
建工学院学工办
  
2018.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