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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av探花 第三届“魅力校园”十佳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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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分团委、各学生分会:

为了全面提高广大同学的综合素质和社会竞争力,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作用和激励作用,引领广大同学提高鉴赏真善美的能力,不断营造av探花 积极向上的争先文化,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av探花 第三届魅力校园十佳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感受魅力校园,弘扬争先文化

二、活动时间:2012319—527

三、主办单位:共青团av探花 委员会、av探花 学生会

四、活动内容:

1. av探花 2011年度十大星主播评选

2. av探花 2011年度十大学生风云人物评选

3. av探花 2011年度十佳考研之星评选

4. av探花 2011年度十佳本科生科研之星评选

5. av探花 2011年度十佳兼职辅导员评选

6.av探花 2011年度十佳创业之星评选

7. av探花 2011年度十佳志愿者(团队)评选

五、时间推进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319—323

(二)组织申报阶段 324—328

(三)审核评比阶段 41—56

(四)公示表彰阶段 57—527

六、活动流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319—323日)

1. 横幅悬挂、海报展示、网络宣传,广泛宣传此活动;

2. 下发通知及申请表。

(二)组织申报阶段(324—328日)

1. 推荐方式:

1)学院推荐:各项十佳每学院限推荐1—2名,填写《av探花 第三届魅力校园十佳系列评选候选人推荐表》(附件二),并附相应评审材料(各项十佳评审所需材料见附件三);

2)个人自荐:学生对照评定条件自行下载推荐表填写,并附相应评审材料;个人自荐材料请同时填写学院分团委推荐理由及党委/党总支意见。

2. 申报说明:

学院汇总表请将学院推荐及个人推荐同时汇总。

(三)审核评比阶段(41—56)

1. 资格审核(41—413日)

1)主办方组织形成审议小组,对各学院及同学个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组织候选人评审会,由候选人所在学院学生会(限学院推荐)或学生个人(限个人自荐)对十大风云人物、十佳创业之星、十佳志愿者(团队)上报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介绍时间2分钟/人,结合书面评审核材料,投票产生十大风云人物、十佳创业之星、十佳志愿者(团队)候选人(单位)各15个。

十大考研之星参选人由主办方根据评选标准确定候选人15名并公示。

十大科研之星参选人由校科技创新协会根据评选标准确定候选人15名并公示。

2. 事迹材料整理(413—420日)

主办方对入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整理、排版。

3. 投票评选(420—56日)

候选人事迹材料公示,由全校学生进行投票评选,确定2011年度魅力校园十佳系列人物入选名单。

(四)公示表彰阶段(57—527日)

将票选出的2011年度魅力校园十佳人物进行公示、表彰及事迹宣传。

七、相关说明

1. 同一人可推荐不同类别,如重复推荐请分别准备相应的评审材料。

2. 2011年度十大星主播评选另期举行,不参与本次评比推荐;2011年度十佳兼职辅导员评选通知另发,不参与本次评比推荐。

九、活动要求:

各分团委、各学生分会要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落实,利用学生会、班委会的组织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参与热情。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娅婷,王斌毅;联系方式:5508335513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附件一:av探花 第魅力校园十佳系列活动评选标准及推荐材料要求

附件二:av探花 第魅力校园十佳系列评选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三:av探花 第魅力校园十佳系列评选学院汇总表

附件四:av探花 第魅力校园佳系列评选候选人(单位)事迹参考范例

共青团av探花 委员会

av探花 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八日